(试行)
科研训练是研究生课程教学必修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,为保证研究生科研训练质量,提高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,根据《苏州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》和《苏州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》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原则
1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科学发展观,利于研究生素质的全面提高,利于研究生科研训练的组织。
2、形式多样、注重实效。
二、时间安排
科研训练原则上贯穿整个研究生学习过程,在第五学期提交科研训练报告。三、内容
研究生科研训练是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,以培养研究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为主要目的,对研究生的科研进行系统、完整和严格的训练。在导师的指导下,对涉及本学科或相关学科前沿领域的课题进行研究,了解和掌握基本的科学研究方法、途径和手段,培养研究生严谨的科学态度、创新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。
四、形式
1、主持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;
2、主持或主要参与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;
3、参加导师或其他教师的市厅级以上的科研项目(含子课题),承担部分研究任务;
4、参加院(系)或导师组织的社会调查与分析、信息采集与分析、试验实验等。
五、要求
1、科研训练应在导师指导下进行,并制定详细的科研训练计划;
2、研究生应填写和提交科研训练报告表,院(系)将研究生科研训练情况总结报研究生部备案。
六、组织
1、研究生部在分管主任的领导下,负责组织实施全校研究生的科研训练。
2、院(系)在分管院长(系主任)的领导下,由导师或导师组负责组织实施本院(系)研究生的科研训练。
七、考核
科研训练一般由导师评定成绩,考核等第分为合格、不合格。
八、附则
1、各院(系)应根据学科特点制定实施细则;
2、本办法从2009年5月起开始施行;
3、本办法由苏州科技学院研究生部负责解释。 |